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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日期:2019-02-19 02:55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文化委) 是主管本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基建科、文化科、文物科、出版发行管理科(审批管理科)、电视音像管理科(调研室)、组宣人事科。直属单位有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北京市朝阳区图书馆、北京民俗博物馆、北京市朝阳区文物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地区文化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垡头地区文化中心、北京朝阳京剧文化艺术中心、北京国声京剧文化艺术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 57人,实际51人;事业编制 268人,实际199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8人。

    离退休人员148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4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继续开展“艺术朝阳”原创文化节等品牌惠民项目,组织首都市民系列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星火工程”“百姓周末大舞台”等公益性演出。

    2.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运行机制,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建成一批区级、街乡级、社区级示范设施,探索街乡文化中心运行新模式,深化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实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惠民工程,继续做亮特色品牌活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3.全力推动中华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新要求,加强大运河文化带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持续推进规划编制、馆陈建设、景观保护、环境提升、遗址修缮及文物保护等各项工程。落实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认定工作,并加大宣传、指导和扶持力度。继续开展传统文化系列活动,做好传统文化配送、文化遗产宣传和传统文化品牌培育工作。继续加强传承人队伍和非遗传习所建设,使非遗真正融入群众生活。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特色馆建设,促进博物馆事业全面发展。

    4.依托智库深化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总分馆制度探索。继续引入社会组织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加强与社会机构、艺术家孵化基地合作,推动文化居委会机制纵深发展。

    5.大力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七大专项行动持续发力,加大对出版物、网络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强文化市场巡查和联合执法,强化市场监管。对重点点位进行监督管控,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意识形态引导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继续发挥属地监管作用,持续深化“扫黄打非”进基层,推动各级“扫黄打非”工作站、联络站发挥实际作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文化生产经营安全。

    6.全力拓展对外文化交流。进一步拓展区域间文化惠通融合,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建立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机制。实施国际文化传播工程,持续推广国际文化传播和中外文化交流。打造“东岳雅集”等亮点品牌,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域外、海外展示与传播,讲好中国故事、传播朝阳声音。推动建立京津冀基层文化服务合作平台,发挥“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示范走廊”发展联盟作用。继续实施春雨工程,深化对口支援和对口协作。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数据库”建设工作,夯实区域文化交流基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3296.3478万元,比2018年18439.5020万元增加4856.8458万元,增长26.34%其中:财政拨款23098.2700万元,比2018年18259.1700万元增加4839.1000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198.0778万元,比2018年180.332增加17.745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6494.4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88%,比2018年5803.35万元增加691.05万元,增长11.91%。

    (二)项目支出预算16801.94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12%,比2018年12636.1520万元增加4165.7958万元,增长32.97%。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8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3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3.8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2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8.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3.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有北京市朝阳文化委、北京市朝阳文化委执法队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朝阳区文物管理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8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总额58916.63万元,其中:汽车5辆,101.21万元;

    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511.83万元;

    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1319.39万元。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文献建设费、自助图书馆运行保障维修维护费、公共文化建设品牌、文化设施升级改造、朝阳系列文化活动、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机构运转维护费、文物及历史名城保护补助项目填报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年度本部门无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